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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孝子杀母”案:检方决定不起诉 对其进行训诫
作者:深圳刑事…    文章来源:深圳专业刑事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4-04  分享道
【摘要】……
  

东莞“孝子杀母”案:检方决定不起诉 对其进行训诫

        2014年4月3日下午4时30分,在东莞市厚街医院急诊科,一对母子紧紧相拥,儿子不时亲吻母亲额头,细心地为母亲按摩手部。这位儿子,正是此前备受媒体关注的“孝子杀母”案中的孝子杨某。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经过检委会讨论决定,对杨某不起诉,3日下午向杨某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

重获自由身的杨某,第一时间赶到医院看望了仍躺在病床上的母亲张彩娣。“想回家”,这是张彩娣见到儿子后唯一一句话,而这也是杨某目前最想做的事。

3日下午,在厚街派出所,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许茂代表该院向杨某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宣读过程中,杨某一直低垂着头,眉头紧皱,双手紧紧握在一起,当许茂提及他对母亲的伤害过程时,杨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检察院认为,杨某的行为属于情节较轻的犯罪行为,而且他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是犯罪中止,根据相关刑法规定,应当减轻处罚。又因杨某在知道朋友已经报警的情况下,选择留在出租屋等候公安人员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根据相关刑法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杨某不起诉。

宣读完《不起诉决定书》,许茂对杨某进行了检察训诫。在此过程中,杨云仍低垂着头,默默无言,每当许茂提及其姓名,才郑重地应答并点头。

许茂训诫表示,杨某要明白自己所犯的是故意杀人罪,这是刑法中最重的罪行之一,要予以严厉惩处,而且动手杀害的是自己亲生母亲,在一般情况下是罪加一等的,“假如你再用力一些,也许你母亲就救不活了,你也就永远见不到她了,你不仅要受到法律惩罚,更会愧疚一辈子。”

“但考虑到你多年来独自一人边打工边照顾瘫痪在床的母亲,在这举目无亲的城市,确实很艰辛、很困难,也体现了你的孝心。”许茂称,想用这种极端方式让自己和母亲解脱,这是个人和家庭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剧。

“我们希望你能勇敢地站起来,积极面对生活,面对人生,好好照顾母亲。生活中的困难,我们都会尽量给你帮助和支持的,但你自己首先要有信心和勇气。”许茂问:“你能不能做到?”此时,杨某用最大的声音回答:“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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