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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大佬”获刑惹争议 广东高院受理二审 近日来,国内多家媒体、网络以《14岁少年“大佬”获刑 好奇贪玩结伙成非法组织》等为题,对未成年人林小森(化名)等人犯故意伤害罪一案进行了大量的报道。报道围绕“‘森高社’是否为非法组织?”、“林小森是否为非法组织‘老大’?”、“林小森作为未成年人判刑是否过重?”等问题提出了质疑。 9月15日记者了解到,此案已经上诉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高院领导对此案高度关注并表示,此案二审过程一定会高度关注媒体提出的相关问题,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法律关,并按照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司法政策,严格依法审理好此案,确保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深圳刑事律师,深圳刑事辩护律师 www.ltlvshi.com 深圳刑事律师 深圳刑事辩护律师 深圳刑事诉讼律师 深圳刑事案件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