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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专业刑事律师:过失致人死亡罪与间接故意杀人罪区别
作者:深圳刑事…    文章来源:深圳刑事辩护律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2-24  分享道
【摘要】……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间接故意杀人罪区别

深圳刑事辩护律师解释,过失致人死亡罪与间接故意杀人罪主要区别有以下三个方面:

1.认识因素方面。前者有预见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只因轻视能够避免而予以放任,无认识上的过失;后者明知可能发生危害的结果且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有认识上的错误。

2.意志因素方面。前者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持反对态度;后者则持有意放任、无意防止的态度。深圳刑事律师,深圳刑事案件律师,深圳刑事辩护律师认为

3.行为因素方面。前者确有避免死亡结果发生的客观依据,想防止而未能防止;后者则无避免死亡结果发生的客观依据,能够防止而不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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