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对深夜非法闯入住地者采取防卫是否承担责任?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诉吴金艳故意伤害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4 年卷)》)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和《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公民对深夜非法闯入住地,暴力伤害其本人和他人者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