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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握程序法定原则?
作者:深圳刑事…    文章来源:深圳刑事辩护律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9-18  分享道
【摘要】……
  

如何把握程序法定原则?

程序法定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基本内容有两点:一是立法方面的要求,即刑事诉讼程序应当 由法律事先明确规定,也期是刑事诉讼“有法可依”;二是司法方面的要求,即刑事诉讼活动应当依据国家法律规定的刑事诉讼程序进行,也就是刑事诉讼“有法必依”。《解释》第六十二条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审查、核实、认定证据。”这是程序法定的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在证据部分的具体化,对于审判环节、乃至整个刑事诉讼切实贯彻落实程序法定原则,具有重要意义。

需要提及的是,本条在起草和征求意见过程中,对于是否需要保留“收集”一词,有关方面存在不同认识。有观点认为,本条系原则性的一般规定,基于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能和居中性特征,不宜保留“收集”。对于审判人员在特殊情况下依申请收集证据,可以作出专门规定,不必纳入一般原则。经认真研究,未采纳上述意见,仍然保留了“收集”一词。主要考虑如下:其一,审判人员也履行一定的收集证据职责,在一般性规定中作出原则规定,有利于规范审判人员的收集证据行为。其二,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居中性特性并不排斥审判人员在必要的情况下对证据的收集,这有利于准确查明案件事实情况,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宗旨和当前的司法实际。

为有利于规范审判人员的行为,确保其更为规范地收集、审查、核实、认定证据。基于上述考虑,为确保程序法定原则在证据部分的贯彻落实,需要注意几下几点:

1.收集、审查、核实、认定证据的相关规定具有明确性和可操作性。

2。审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收集、审查、核实、认定证据的相关规定。在开

  3.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关于违法取证相应法律后果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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