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席律师

深圳刑事律师 龙涛 
手 机: 13717097669
电 话: 0755-36686616
Q Q: 393935110
邮 箱: shenzhenlvshi@163.com
律 所: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地 址: 深圳福田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座10层
来访路线更多>>
业务范围更多>>
法庭辩论中的量刑程序?
作者:深圳刑事…    文章来源:深圳刑事辩护律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0-14  分享道
【摘要】……
  

深圳刑事律师龙涛:在您的生活中,可能遇到家人或朋友被拘留了,那么了解基本的刑事知识、刑事案件办理程序和应该注意的刑事法律问题,是非常必要的。您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例如进入深圳刑事律师网,免费咨询关于深圳刑事律师收费,刑事辩护律师委托手续,深圳刑事律师法律讲解等。刑事取保候审,刑事辩护技巧,刑事诉讼程序,刑事缓刑判决等关于深圳刑事辩护方面的专业法律问题。】

 

法庭辩论中的量刑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解释》的相关规定,把握法庭辩论中的量刑程序,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量刑建议与量刑意见。《解释》第二百三十条对量刑建议和量刑意见作出规定,明确:“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量刑建议并说明理由,量刑建议一般应当具有一定的幅度。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量刑提出意并说明理由。”

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是公诉机关,依法行使公诉权,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意味着对被告人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刑事责任的追究自然包括认定罪名和科处刑罚。可见,量刑建议应当是提起公诉的重要内容,也是充分发挥其公诉职责的必备环节,而量刑建议权是公诉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就案件的刑罚裁量问题提出建议。需要注意的是,量刑建议一般应当具有一定的幅度。人民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一般应当制作量刑建议书,与起诉书一并移送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在公诉意见书中提出量刑建议。量刑建议书中一般应当载明人民检察院建议对被告人处以刑罚的种类、刑罚幅度、刑罚执行方式及其理由和依据。换言之,人民检察院在提起量刑建议时不宜采用建议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种模糊的表述方式,而是一般应当提出相对明确的建议,写明建议对被告人处以刑罚的种类、刑罚幅度、刑罚执行方式,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当事人是刑事诉讼程序的主体,享有一系列诉讼权利,自然包括参与法庭审理程序中的量刑程序并发表意见的权利。让当事人参与量刑调查和辩论,了解量刑程序的情况,并发表量刑意见,切实保障了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的主体地位,是司法民主的重要体现,同时,也有利于查明与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促进量刑过程的公开、透明,规范刑罚裁量权的行使。因此,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提出量刑意见,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参与与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的调查,在量刑辩论环节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就量刑发表意见,并知悉量刑的结果和理由。

 

深圳刑事律师总结:深圳刑事律师在接到刑事律师咨询或者委托深圳刑事律师进行刑事辩护,他们主要问题是家属并不一定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所以刑事律师先初步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根据深圳刑事律师 的统计,一旦被刑事拘留,判刑的可能性比较大。建议尽早委托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案件。为判决无罪、罪轻、取保、缓刑而争取最好的时机。更多详细内容请进入深圳刑事律师网:www.ltlvshi.com 


深圳刑事律师 深圳刑事辩护律师 深圳刑事诉讼律师 深圳刑事案件律师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